温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通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供电公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联合工信、供电等市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优化充电设施布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构建布局合理、标准统一、智能高效、安全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2021年出台《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供需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总车位30%配建充电设施,同时预留总车位30%的充电设施接口,并纳入项目竣工验收范围。注重提升乡村公共充电设施覆盖广度和密度,在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乡镇充电服务、有序布局村级充电网络。目前,全市自用充电设施10.33万个,公共充电设施0.8万个,车桩比优化至1.55:1。
二是提高充电设施运维水平,促进便利智能方面。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检查,要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充电设备运维与充电秩序维护,鼓励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高充(换)电设施运维水平,形成设备故障远程诊断和处置能力。强化省市充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应用,督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及时将充电桩纳入平台监测管理。目前正在开展交通公共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开发,平台建成后,电动车主可随时查询充电桩位置及使用情况,实现就近充电续航。
三是健全充电桩建设机制,形成建设合力方面。2010年,市政府成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同贯彻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着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升充电效率,按照上级财政奖补政策要求,将充电设施功率和使用情况作为奖补分配的重要指标,激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市场。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以行业龙头企业、上市民营企业为支撑,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省级承诺公示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达到52家。
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