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023-00029 分类: 工业、交通\水运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2〕128号
成文日期: 2022-12-31 发布日期: 2023-0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2023-00029
分类: 工业、交通\水运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办发〔2022〕128号
成文日期: 2022-12-31
发布日期: 2023-01-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1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建设,促进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提升我市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到2025年,南通港外贸吞吐量占港口吞吐量的比重超过20%,通州湾新出海口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200万标箱/年。到2035年,新出海口建设达到较高水平,基本成为通道运输能力强、枢纽布局合理、江海河联运便捷、物流服务和通关效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港口,建成国际货运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的枢纽经济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港口功能布局

1.完善集装箱运输功能。主动承接上海港溢出,近期以通州湾新出海口吕四起步港区为重点,加快开展吕四作业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和吕四作业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吕四作业区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200万标箱/年。开展通州湾新出海口主体港区集装箱码头前期报批工作。推动通海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前期报批,力争2024年完成前期各项开工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港建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南通港集团、启东市政府、海门区政府)

2.强化件杂货、重大件运输功能。结合南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产业的特点,依托吕四作业区码头建设长三角地区件杂货、重大件枢纽港。(责任单位:南通港集团、启东市政府)

3.优化煤炭、矿石、粮食等干散货运输功能。加快推进通州湾作业区三港池1#—3#码头建设,2024年建成投产。开展吕四作业区西港池粮油码头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加快天生作业区天生港电厂煤码头工程前期报批,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启东市政府、崇川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港建委、南通港集团)

4.完善液体散货运输功能。加快推进洋口作业区国信、协鑫、华润LNG码头前期工作,在十四五期间陆续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新增LNG通过能力650万吨/年,打造洋口LNG能源岛。(责任单位:如东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港建委)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进港深水航道建设。加快网仓洪10万吨级航道工程建设,2024年建成通航。加快开展网仓洪20万吨级航道工程前期工作、30万吨级航道方案研究,2022年底完成30万吨级航道建设条件和建设方案研究报告。推动洋口港区烂沙洋北航道双向通航和夜航的研究工作。推动吕四港区小庙洪航道通航能力提升和夜航工作。加快通海港区进港航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如东县政府、启东市政府、海门区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港集团)

6.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构建“铁路进港区、内河到码头、港口通大洋”的集疏运体系。2022年建成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2024年建成洋吕铁路工程。2022年开工建设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内河疏港航道工程,加快通扬线航道工程建设,2024年如皋段力争开工建设,2025年通吕运河段建成。2024年建成洋通高速二期工程,加快通常高速通州湾至通州段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南通沿海集团、属地政府)

(三)加强港口一体化运营

7.加强码头一体化运营。发挥南通港集团主力军作用,确保2023年完成南通港集团沿海公用码头资源一体化整合,力争2024年完成全市域港口一体化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南通港集团、属地政府)

8.加强港口公司战略合作。按照沪苏签署的《通州湾新出海口开发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上港集团、省港集团战略合作,2022年完成三方合资公司组建及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启东市政府)

(四)加强口岸能级建设

9.推进口岸扩大开放。加快通州湾扩大开放配套设施和拟开放码头建设,力争2023年完成开放省级国家级验收。推进如东洋口港、启东港口岸扩大开放,力争2023年获国务院批复,2024年通过开放省级国家级验收。支持沿海新建码头开放,2022年完成吕四作业区“2+2”等码头开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港建委、属地政府、海关、海事、边检)

10.推进口岸功能建设。依托吕四作业区“2+2”码头,建设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力争2023年获批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进境冰鲜水产品、水生动物、水果等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和申报。规划建设吕四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利用冷能资源建立大型公共冷库,建设全冷链产品加工中心,逐步形成生产加工、冷冻冷藏、产品交易、物流配送的完整产业链。加快推动洋口港区保税物流中心(A型)升级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推动通州湾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前期规划论证。(责任单位:启东市政府、如东县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港建委、海关、南通港集团)

11.推进通关改革创新。深化电子口岸建设,2022年开发上线吕四港一体化管控平台。推进与上海港通关一体化合作,在沿海成立上海港“南通服务中心”,建立ICT(内陆集装箱枢纽)海关监管场所,争取实现与上海港FOB、CIF同港互认。持续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2023年实现南通港全港覆盖,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港建委、属地政府、海关、海事、边检、南通港集团、大数据集团)

(五)加强联动发展

12.加强与船公司、货主合作。拜访主要船公司,摸底航运企业未来战略及新业务情况,分层次精准对接,重点关注国内处于快速成长期的航运企业,形成专项定点招商目录,2022年底前以补贴、房租优惠等政策吸引国内外船公司、船代、货代、无船承运人等港航企业10家以上在南通注册;与知名矿商、粮贸巨头、电力企业和煤炭贸易商等常态化开展合作洽谈,探讨码头投资、仓储物流、加工贸易等战略合作。(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

13.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吕四作业区江海河、公铁水等多种运输方式兼备的优势,促进港口多种集疏运方式的无缝衔接,2022年底接入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综合服务平台,2023年前上线运行吕四作业区内河、公路、铁路、海港一体化调度管控平台。(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商务局、海关、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属地政府、南通港集团、沿海集团)

14.深化港产联动发展。依托产业发展港口特色物流。依托洋口LNG能源岛2025年前探索建立LNG实货交易中心;加快推进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中储粮粮油加工仓储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形成吕四作业区高端粮油产业集群;探索广汇LNG冷能综合利用方式,积极打造冷链物流产业园;加快推进三夹沙作业区临港产业项目建设,2025年前形成国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吕四作业区码头,打造在长三角及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件杂货运输枢纽港品牌,2025年前吸引不少于10家风电、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在沿海地区落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如东县政府、启东市政府、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南通港集团)

(六)探索开辟航线

15.完善航线航班体系。制定年度集装箱航线开辟行动计划。2022年重点推进内外贸支线开辟,探索开通吕四作业区与上海港集装箱点对点航线。2023年初步构建北至大连、营口,南至广东、福建等覆盖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的内贸干线网,陆续开发南通至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RCEP区域的集装箱航线。根据通州湾新出海口集装箱发展情况,逐步拓展开行至美西、欧州、中东、西非等地的远洋航线。加强与苏中、苏北及内陆水网地区的内河港口合作,2023年开通吕四—海安凤山内河集装箱班轮航线,逐步向淮安、徐州及安徽、河南等地拓展内河集装箱航线。

根据腹地货源特点,依托吕四作业区码头,2025年前构建较为成熟的件杂货集并及航运体系。持续深化开展远洋货运发展策略和政策研究,加大对周边港口竞合策略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强化航线和货源开发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营销能力。(责任单位:市港建委、交通运输局、南通港集团、属地政府)

16.培育壮大航运物流企业。支持南通港集团等企业探索通过收购或新设的方式成立航运公司,整合航运资源,壮大船队规模,优化运力结构,提升航运能力,支持其在集装箱、干散货、驳船等航运领域拓展业务。支持南通市港口物流企业构建集装箱内河联运体系,通过组建内河航运船队、运营内河集装箱码头、开发铁路沿线货源等多种方式,构建完善内河集装箱运输、铁水联运以及水水中转体系,2025年前培育至少1家拥有10艘以上内河(不含长江)集装箱船舶的航运企业,运营内河集装箱泊位不少于10个。探索组建或引入往返南通及长江口其他港口间的驳船公司,建立辐射周边枢纽港口的驳运体系。(责任单位:市港建委、财政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属地政府、南通港集团)

17.推进内陆无水港布局。利用海安铁路枢纽优势,探索与外向型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内陆地区合作共建“无水港”,并以此为平台加强与中西部重要资源型、外向型企业战略合作,增强货源集聚,2025年建成海安第二货场。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面向“无水港”,大力推进开行“五定班列”,实现通海疏港铁路正常运营,2025年前实现不少于2个内陆地区班列的稳定运营。(责任单位:市港建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海安市政府、南通港集团)

(七)加强政策支持

18.向上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政策支持。2022年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东灶新河—通州湾一港池水域相当A级航区和通州湾港区江海直达特定航线批复。2023年实现往来南通港的集装箱在省内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争取往来吕四作业区的件杂货运输车辆在省内收费站优先通行。(责任单位:市港建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属地政府)

19.努力培育扶持。根据《关于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沿江沿海集装箱码头开通远洋航线、近洋航线、内贸直达航线,支持沿海集装箱码头开通上海及长江港口航线;实行相关集装箱码头企业吞吐量目标奖励;对在南通港进出集装箱重箱的货主企业、内河航运企业、铁水联运企业进行奖励。

重点发展为航运物流业提供配套的金融、保险、抵押等商务服务功能,加大航运融资支持力度。2023年探索建立本地箱源企业、运输企业、码头运营公司供需信息平台。保障土地等资源供给,在开展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港区后方货运站、运输公司等物流及配套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属地政府、南通港集团、大数据集团)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接争取,积极推进落实。对于推进工作有力的给予表彰奖励。


《关于加快南通港国际货运发展的行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