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21-00613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1〕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21-00613 |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1〕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率先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制度支撑,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压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打造
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路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到2021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实现路网更通畅、通行更安全、养护更科学、环境更优美、服务更完善。
三、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县、乡、村三级路长及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一)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及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设立总路长和县、乡、村三级路长。总路长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其中,县级路长由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担任,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设置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县(市、区)政府分管同志担任主任,县(市、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财政、发改委、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各乡镇(街道办)参照成立乡级路长办公室,可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四)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县或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可由监管员、护路员兼任),原则上乡村道规模高于50公里的乡镇每50公里乡道、村道配备不少于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不足50公里(含50公里)的乡镇每25公里配备不少于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做到乡村道管理养护全覆盖。县道管理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职责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以及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一)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市领导小组发挥承上启
下作用,负责落实省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组织拟订“路长制”政策和制度文件,组织对各县(市、区)“路长制”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事项等工作,负责“路长制”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三)县、乡、村三级路长职责。县级路长是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联合执法、建设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县级路长每半年牵头召开一次路长联席会议,对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督导,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公路专项考评。
乡级路长是本辖区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路域环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组织工作落实;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调查建档;负责完善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乡道日常巡查、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联合执法、建设用地及建筑控制区管理等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县道管养、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乡级路长每季度召开一次路长联席会议,每年开展一次乡村道专项考评。
村级路长在上级路长指导下,将村道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负责辖区内村道的日常巡查、路域环境治理、日常养护等,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职责。县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县级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落实县级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养护管理等重大问题;做好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机制。乡级路长办公室具体承担乡级路长的日常事务,负责执行县级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对村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等工作。
县、乡级路长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切实推进总路长交办事项,有效整合资源,共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乡村道专管员职责。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县乡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把全面实施“路长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路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县(市、区)政府“路长制”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市政府“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县(市、区)政府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路长制”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对镇、村的督导,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一村一交通辅警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要积极打造数字农路、智慧农路,加快建成全省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支撑“路长制”有效运行。
(四)全面公开公示。各县(市、区)应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创新使用路长公示牌二维码,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
南通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洪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建飞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 员:唐国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 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桂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明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丁年龙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华 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曹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羌永芬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赵建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平 根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金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建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曹建中同志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