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09: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普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是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以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高行业依法治理水平,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文化的自信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南通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促进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助力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交通运输行业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一体推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交通实践全过程。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交通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平台,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深入阐释好宪法精神。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特别是与交通运输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坚持以民法典确立的法律规则为依据,把民法典作为交通运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标尺。全面落实好民法典各有关规定,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和合法诉求,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交通站场、交通运输工具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基础性行政法律法规,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以及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安全、环保、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注重在立法过程中普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以学习宣传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领域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其他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教育等相结合,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主要对象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全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和法治骨干培训班、组织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程序意识”,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按法定程序、时限要求办事等基本法治观念。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推动自觉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为载体,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保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四)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加强行业普法品牌培育,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进企业、进场站、进码头”、“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船户”、“道路路政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街道)”、“交通工程建设宣传进项目、进工地”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交通行业协会、学会,发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作用,以交通运输行业各类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服务对象安全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普法机制,结合《南通市交通运输“八五”普法工作(项目)安排》(详见附件1),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输服务、安全生产全过程各环节,融入到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与为民服务中。加强交通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普法效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

(四)丰富内容方式。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特色优势,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特色文化融合发展。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守法。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等多种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提升普法质量。

(五)加强评估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督促落实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推动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实践经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优项目评比,打造普法宣传服务品牌。

附件:南通市交通运输“八五”普法工作(项目)安排.docx